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邦泰集团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定小组审核、评定,初步拟定推荐以下同学为奖助学金获得者。
(一)邦泰自强成才奖学金
1、“自强成才标兵”
范敏(14级会计1班) 葛嘉俐(15级工造2班)
2、“自强成才之星”
尹治梅(14级会计四班) 陈嘉欣(15级国贸班)
但亚馨(15级会计2班) 申珈瑜(15级市营班)
(二)邦泰特困助学金
1、一档评选
朱梦峰(14级会计二班) 何艾钰(15级会计5班)
肖顺芳(15级会计3班)
2、二档评选
郑璐璐(14级工造1班) 黄莉娟(15级工造1班)
曾勤(15级会计6班) 陈婷(15级会计1班)
(三)邦泰就业困难补助金
徐博(13级会计1班) 余欣(13级会计1班)
徐培玉(13级会计2班) 罗青(13级会计2班)
代婉丽(13级会计2班)
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5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与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3-2277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