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书记信箱 | 办事指南 | 下载专区
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立人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定小组审核、评定,初步拟定瞿俊彤(2015会计学2班),葛嘉俐(2015工程造价2班)作为推荐人选。
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0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与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3-2277073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年3月14日
上一篇:关于2018年度“邦泰集团奖助学金”评选公示
下一篇:经管学院关于2017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公示
乐山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乐山师范学院北校区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