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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度“自强之星”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定小组审核、评定,初步拟定范敏(2014级会计1班),朱梦峰(2014级会计2班)作为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与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3-2277073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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