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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工部资助中心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所在年级审查推荐、学院评审,共补充认定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刘奕,学号223151401001,22级市场营销专业,特别困难(一档)
贺思怡,学号223151407049,22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一般困难(三档)
公示时间为4月1日—4月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如实与学院学生办公室联系,电话:2277228。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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