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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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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课程教学大纲
新闻来源: 本站原创 发稿时间:2018-05-28 17:52:50 发稿人:管理员 浏览量:

课程名称及代码:保险学(09051117

课程学分与学时:3分/ 48 学时(课堂讲授 40 学时,实验实践 8 学时,自主学习 0 学时)

先修课程:货币金融学、宏观经济学

适用专业:经济与金融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1.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经济与金融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保险学是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损失补偿机制及其运动规律的一门独立学科。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风险的客观存在及其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影响或灾难,早已成为全球性的研究课题。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保险逐步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与此相适应,保险学日益成为学科体系中一门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金融课程。

2.课程目的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风险的基本概念与性质,掌握保险的概念、特征以及基本原理,其中要重点掌握关于保险的四项基本原则、保险合同及保险市场方面的知识,使学生对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社会保险以及再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基本内容有所认识。

3.课程任务

(1)知识要求:要求学生在掌握保险学基本知识和原理的基础上,学会运用保险知识来分析现实中的保险案例。另外,还要求学生通过学习本课程了解风险管理的基本思想、程序和方法,并明确风险管理于保险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方法在实际中的运用。

(2)能力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从宏观上能培养学生对保险的认识,让学生了解中国保险市场的现状以及世界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二、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

第一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4学时)

 

第一节  风险概述

一、风险的概念 

二、风险的特性 

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四、风险的分类 

五、风险的衡量 

第二节  风险管理的方法

一、风险管理的概念 

二、风险管理的起源与发展 

三、风险处理的技术 

四、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五、保险与风险管理 

六、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     

七、不保的风险

第二章保险的起源与发展(4学时)

第一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的条件

一、 保险的产生条件 

二、 保险的发展 

第二节  海上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一、 海上保险产生的原因 

二、 海上保险发展的历程 

三、 海上保险发展的现状 

第三节  其他险种的起源与发展

一、 火灾险 

二、 责任险 

三、 人身险 

第四节  劳合社的性质与特点

一、 劳合社的起源 

二、 劳合社的性质 

三、 劳合社的特点 

第三章 我国保险的形成及发展(2学时)

 

第一节  我国第一家保险公司的诞生

 

第二节  我国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的出现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保险业的特点

 

第四节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概

 

第四章  保险概述  (4学时)

第一节  保险的基本概念

 

一、 保险定义

 

二、 各个国家对保险的理解

 

三、 保险的构成要素

 

四、 保险的特性     

 

第二节  保险的职能

 

、 保险的基本职能

 

二、 保险的派生职能

 

第三节  保险的作用

 

一、 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二、 保险的宏观作用

 

第四节  保险的社会代价

 

一、骗保现象

 

二、保险的营业费用高

 

三、保险参加者易产生行为风险

 

四、助长其他行业的不良习气

 

第五章  保险的原则(8学时)

 

第一节  可保利益原则

一、 可保利益的含义 

二、 可保利益的原则    

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一、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二、 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 

第三节  补偿原则

一、 补偿原则的含义 

二、 补偿原则的运用 

第四节  代位求偿原则

一、 代位求偿原则的含义 

二、 代位求偿原则的方法 

第五节 分摊原则  

一、 分摊原则的含义 

二、 分摊原则的分类 

第六节  近因原则

一、 近因原则的含义 

二、 近因原则的使用

第六章  保险合同(12学时)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一、 保险合同的概念 

二、 保险合同的特点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一、 保险合同的主体 

二、 保险合同的客体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内容

 一、保险标的 

二、保险价值 

三、保险金额 

四、保险费及缴费方式 

五、保险责任 

六、责任免除 

七、保险期限 

第四节 保险双方的基本义务

一、 保险人的义务 

二、 投保人的义务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

一、 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 

二、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 

三、 保险合同的形式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

一、 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 

二、 保险合同客体的变更 

三、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第七节  保险合同的终止

一、保险合同终止的含义 

二、保险合同终止的类型 

第八节  保险合同的时效

一、 保险索赔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 保险索赔的时效 

第九节  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

一、 协商 

二、 仲裁 

三、 诉讼 

第十节  保险赔偿

一、 人身保险的给付 

二、 责任保险的赔偿 

三、 财产保险的赔偿 

 

第七章  保险分论(10学时)

 

第一节  按实施的方式划分

一、 自愿保险 

二、 强制保险 

第二节  按承保风险转移方式划分

一、 原保险 

二、 再保险 

三、 重复保险 

四、 共同保险 

第三节  按保险期限划分

一、 短期保险 

二、 长期保险 

第四节  按保险构造技术划分

一、 寿险 

二、 非寿险 

第五节  按业务经营项目划分

一、 水险 

二、 非水险 

第六节  按业务经营目的划分

一、 盈利保险 

二、 非盈利保险 

第七节  按保险标的划分    

一、 财产保险 

二、 人身保险  

第八章 保险基金 (4学时)

第一节  社会后备基金的概念

一、 社会后备基金的概念 

二、 社会后备基金设立的理论基础 

第二节  社会后备基金的主要形式

一、 集中形式的社会后备基金 

二、 分散形式的社会后备基金 

三、 社会保障基金 

第三节  保险基金的特点

一、 保险基金是一种合理的分摊金 

二、 保险基金是一种责任准备金 

三、 保险基金是一种返还性基金 

第四节  保险准备金

一、 保险准备金的概念 

二、 保险准备金的分类 

第五节  保险和财政、金融的关系

一、 财政型保险 

二、 金融型保险 

三、 金融财政型保险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一是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通过保险领域的实 际案例来帮助学生掌握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和知识;二是启发式教学,针对保险学的基本原理与知识,给学生提出具有一定思想性的问题现场思考,与学生积极互动,使学生加深对保险学的理解和掌握;三是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安排一定的课外实践,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课程考核方式

本课程为闭卷考试,占总成绩的70%,平时成绩占30%。平时成绩包括:考勤(10%)、课堂表现(10%)和作业(10%)。

 

五、其他

(一)作业及自主学习要求

本课程至少提交三次作业,正式课题讨论一次以上。每个专题需要学生提前自学,达到基本概念能够理解并向同学讲解的要求。  

(二)课程资源

1.建议教材

张洪涛:《保险学》(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

2.主要参考书

(1)姚海明:《保险学》(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

 

(2) 孙祁祥:《保险学》(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3)施建祥:《保险学》(第一版),立信会计出版社,2004年

 

3.课外学习资源

 (1)网上的精品课件等。

(2)其他高校的《保险学》精品课程的相关讲义、课件及视频资料。

                                                          

  大纲执笔:袁月

乐山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乐山师范学院北校区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