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卷检查常见问题汇总
(一)、教学计划
1、个别老师内容简单或内容不完整,一页就完成,基本没有什么内容。;
2、模板(版本)不一,格式不完整;
3、个别老师缺乏考试方案;
4、个别老师计划与执行不一致。
(二)记分册
1、记分册用打印方式呈现,最好用手写,体现平时成绩的真实性。
2、个别老师缺少平时成绩记载。
3、外教记分册仅仅有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项记载;
4、个别老师无考勤记录。
5、个别老师平时成绩由造价嫌疑、成绩有规律性,明显后补,平时成绩不完整。
6、成绩改动无签字;
7、平时作业次数不够,平时成绩记号混乱,有的“√”,有的是数字。
(三)试卷处理
整体还比较规范,试卷评分细节需要注意,全对给“√”,半分“半勾”,极个别标识不规范;需要注意及时登分,不能漏登分和登错分。
(四)试卷分析
(1)发现试卷分析直接照抄前面的内容,或分析太简单,部分没有按照分析要求要点来操作;(2)只说问题,不说整改,关键在整改措施。
二、考试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期末考试方式类型分为:闭卷笔试、开卷笔试、技能考试(上机、实验、口试、操作、课程论文等)、综合考试(笔试与技能考试相结合)四种。原则上,偏重理论的课程以笔试为主,偏重实践的课程以技能考试为主,兼具理论与实践的课程应采取综合考试方式。
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均应命制两套试题(A卷、B卷,模板见每期教务秘书下发标准),并拟出详细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课程名称必须与开课计划课程名称一致;
技能考试应制定详细的考试方案,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参照模板(模板见每期教务秘书下发标准)或自行设计制定,考试方案应包括考试内容(题目)和要求以及评分标准等。命题(制定考试方案)工作于9-11周完成,试卷和考试方案于11周前提交教学院汇总、打印。
12周教学院组织试卷(考试方案)审查。教研室主任和分管副院长务必加强试卷(考试方案)环节的审核,确保考试试题(考试方案)的质量。命题教师自己试卷自己打印,核对纸质试卷无误后在试卷背面签字确认;然后交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再由教务秘书统一交分管副院长审核,并在《期末课程考试试卷(方案)审核登记表》签字(由教务秘书组织完成)。
2、阅卷及成绩记载
(1)、阅卷工作。考试结束后,教师须及时完成学生试卷评阅。要求阅卷标识统一、规范,分数改动须有签字,主观题有明确的得分点标识,分数累加无误等。
(2)、成绩记载。记分册考勤、平时成绩完整、规范,有明确的考勤时间和作业名称标识,严禁伪造平时成绩。课程成绩合成严格按照课程教学计划考试方案执行,并在教学管理系统完整、准确录入。
3、试卷分析与材料归档。笔试课程在考试结束后应完成试卷分析,技能考试应形成考试总结。试卷分析(考试总结)应依据考试结果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改进教学的举措。认真做好考试材料归档,其中技能考试课程原则上应具备考试方案、过程材料和考试总结等材料。
4、教研室主任在考试阅卷结束后,及时提交教研室试卷分析,从专业角度整体性进行评价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考试结束后,各专业认真组织自查、自评和整改。并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于下期开学第一周将考试工作总结电子稿交教务处,学校将于下学期安排本期期末考试工作检查。该部分由分管副院长在综合教研室主任考核总结基础上进行。
对上期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将重点检查,避免重复出现类似错误。
2015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