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书记信箱 | 办事指南 | 下载专区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定小组审核、评定,初步拟定申珈瑜(2015级市场营销班)作为候选人参与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19日至2018年5月21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与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3-2277228。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年5月19日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表彰优秀学生和优秀班级的决定
乐山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乐山师范学院北校区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