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处《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和《乐山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乐师院〔2019〕16号)的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所在年级审查推荐、学院评审,共确定812名学生为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8日—10月13日。公示期间,希望全院师生加强监督,若有异议,请如实与学院学生办公室联系,电话:2277228。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