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学生党员发展标准(试行)
一、基本标准
1、符合党章规定的申请入党条件,思想上有迫切的愿望,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有正确的入党动机和具体表现,考察期为1年及以上;
2、已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
3、大一和大四一般原则上不发展。
二、 政治思想和日常表现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章,积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方针和政策;
2、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带头促进学风建设,积极参与各类学习科研活动,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带头遵守寝室纪律,无晚归夜不归,寝室卫生无不清洁;带头遵守网络纪律,在各类移动平台上不信谣,不传谣,不滥发言论,主动汇报网络不当信息;
3、将个人发展与集体发展相结合。班级建设中有积极影响力,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班形成良好学风班风,敢于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三、工作能力及服务标准
1、入党积极分子如担任学生干部,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察;学生干部在工作期间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
2、入党积极分子如是普通同学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 关爱他人,服务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积极。获得学校“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称号。
3、不具备1、2条的须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为组织或集体作贡献的具体事实,得到同学认可。
四、学习标准:
1、二年级发展标准:上期:本年级专业成绩(大一学年的平均成绩)排名必须为前35%以内,且无挂科记录。下期:本年级专业成绩(大二上期成绩)排名必须为前40%以内,且无挂科记录。
2、三年级发展标准:上期:本年级全专业成绩(大二学年平均成绩)排名为前45%以内,且无挂科记录。下期:本年级专业成绩(大三上期成绩)排名为前50%以内,且无挂科记录。
3、二年级获得资格证书至少1种,三年级获得资格证书至少2种。
4、能结合专业学习积极开展学生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或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学生科研和技能竞赛,获得国家、省级各类学科竞赛奖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可优先发展。
五、过程标准:
1、培养联系人认可。有培养联系人向党组织的明确意见表示:考察对象经过一年的培养、考察,已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
2、同学接受。能团结同学,有助人为乐、关心同学的具体事实;在深入群众调查意见中,同学意见应基本一致赞同发展;
3、教师肯定。要征求辅导员、班导师、相关任课教师的意见,其意见对考察对象的认识应基本趋同,即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
4、团组织推荐。参加团校学习并顺利结业,有所在团支部或团总支有向党组织推优的事实;
5、无原则性问题。在党员拟发展对象公示和师生意见征求中,没有涉及政治思想、重大违纪、动机不纯等原则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