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及代码:建设法规 09041117
课程学分与学时:3分/ 48学时(课堂讲授40学时,实验实践0学时,自主学习8学时)
先修课程:经济法
适用专业:工程造价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建设法规是工程造价专业的专业基础课。重点介绍现行有关建筑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力图使学生理解、掌握建筑工程法规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及其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
本课程是工程造价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本课程的目的是通过教学使学生对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掌握,课程通过对我国建设领域内现行的有关城市规划、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城市房地产开发与交易、等方面法律规定的全面系统的介绍,使学生掌握关于建筑法规及业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为社会培养工程造价专门知识兼具建设法规知识的高级复合型人材。
二、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
第一章 建设法规概述(6学时)
第一节 建设法规基础
一、 建设法规概述
1.建设法规概念
2.建设法规特征
3.建设法规基本原则
二、建设法规体系
第二节 建设法规关系
一、 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
1. 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
2. 建设法律关系的客体
3.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1.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
2.建设法律关系的变更
3.建设法律关系的消灭
4.建设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第三节 工程建设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一、 代理制度
二、 诉讼时效制度
三、 物权制度
四、 债权制度
第二章 城乡规划法律制度(4学时)
第一节 城乡规划概述
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审批
一、 城乡规划体系和编制的内容
二、 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权
第三节 城乡规划的实施
一、 城乡规划实施的概述
二、 城乡规划实施应当遵循的原则
三、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
四、 城市旧区的改建
五、 选址意见书
六、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制度
七、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八、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
第四节 城乡规划的修改和监督检查
一、 城乡规划的修改
二、 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4学时)
第一节 土地管理法概述
一、 土地概述
二、 土地管理法与土地管理
三、 立法现状
第二节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一、 土地所有权
1. 土地所有权概述
2. 国有土地所有权
3. 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 土地使用权
1. 国有土地使用权
2. 集体土地使用权
第三节 土地利用与保护
一、 土地利用和保护的相关制度
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 耕地的保护
第四节 建设用地
一、 建设用地概述
二、 国家建设用地
1. 国家征地的审批权限
2. 国家征地程序
3.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4.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归属
三、 乡村建设用地
四、 临时建设用地
第四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8学时)
第一节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一、 招标投标的概念和特征
二、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节 建设工程招标
一、 建设工程招标主体
二、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的组织实施
三、 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四、 建设工程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五、 建设工程招标方式
六、 建设工程招标程序
第三节 建设工程投标
一、 建设工程投标主体
二、 建设工程投标程序
三、 建设工程投标担保
第四节 建设工程开标、评标、中标
一、 开标
二、 评标
三、 中标
第五章 建筑法(8学时)
第一节 建筑法概述
一、 概念
二、 立法目的
三、 适用范围
四、 调整对象
第二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领
二、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管理
第三节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一、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
二、 发包
三、 承包
第四节 建筑工程监理
一、 建筑工程监理制度概述
二、 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
三、 建筑工程监理的程序
四、 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职权
第五节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一、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二、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三、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四、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
五、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
第六节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一、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概述
二、 建筑工程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三、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制度
四、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五、 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制度
六、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第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8学时)
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一、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二、 建设而工程合同的种类
三、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四、 建设工程合同的作用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一、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
二、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程序
三、 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
四、 缔约过失责任
第三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
一、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原则
二、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特征
三、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四、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担保
五、 建设工程合同的保全
六、 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七、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
第四节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第五节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第六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七节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第七章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6学时)
第一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一、 房地产概述
1. 房产
2. 地产
3. 房地产的特征
二、 房地产法概述
1. 房地产法的概念
2. 我国房地产法的立法现状
3. 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
一、 房地产开发概述
二、 房地产开发用地
三、 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三节 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
一、 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概述
二、 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体制
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基本程序
第四节 房地产交易
一、 房地产交易概述
二、 房地产转让
三、 商品房买卖
1. 商品房买卖
2. 商品房预售
3. 房地产抵押
4. 房屋租赁
第五节 房地产权属登记
一、 土地登记管理
二、 房屋登记管理
第六节 房地产中介服务
第八章 物业管理服务(4学时)
第一节 物业管理概述
第二节 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节 业主自治管理
一、 业主
二、 业主大会
三、 业主委员会
四、 管理规约
第四节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五节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一、 物业服务合同的概述
二、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三、 物业服务收费
第六节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一、 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的使用与管理
二、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问题教学法。
教学手段:对教学内容可参考其他同类教材内容进行补充和说明,对重要章节适当增加指定教材之外的新内容,以拓宽学生的思路和视野,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四、课程考核方式
1、过程考核占30%,方式包括:课堂表现、出勤情况、作业成绩。作业至少三次,主要设计为课堂案例分析。
2、期末考核占70&,方式为理论笔试(闭卷)。
五、其他
(一)作业及自主学习要求
(二)课程资源
1、建议教材
《建设法规与案例分析》,鲁刚宁编著,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3年8月。
2、主要参考书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考试用书编委会编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年8月。
3、课外学习资源
1.《建设工程法规》,李辉编著,同济大学出版社,2013年8月。
2.《建设法规概论》,陈东佐编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年1月。
大纲执笔:
教学基层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 教学院领导审核签字:
制订(修订)时间: 年 月 日
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要求
一、基本信息
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准确、完整的填写课程的各项信息。
1、课程名称及代码:必须与培养方案课程统一。
2、课程学分与学时:分别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课堂讲授学时、实验实践学时和自主学习学时,若某类学时“无”,则填“0”。学分、学时须与培养方案一致。
3、先修课程:明确此门课程的直接先修课程。未有先修课程的,则填“无”。
4、适用专业:按专业全称填写。若涉及多个专业,则逐一输入填写,每个专业则用“、”分隔。
二、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说明该课程性质和类别(性质: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专业拓展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等,类别:必修或选修)。示例:《××》是全校学生必修的一门通识课程,或《××》是××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
目的与任务:明确该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从宏观角度阐述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后,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字数一般控制在300左右。
三、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
1、教学内容设计应注意:
(1)内容设计应充分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该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层次分明、逻辑清晰、重难点明确的授课内容体系。
(2)考虑改课程与培养方案中先修和后续课程的逻辑关系,避免课程之间教学内容的重叠;同时确保整个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内容的闭合。切忌以某一教材框架直接替代教学大纲内容体系。
(3)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注重课程实践内容的设计与实施,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程中设有16学时以内的实验/实训内容须单列,并参照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模板中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写法。
2、教学时数:根据教学内容需要按章合理分配学时。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特点,科学合理的选择教学方法与手段,充分调动学生课内、课外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发挥学生学习主体性。同时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积极尝试翻转课堂等模式。
五、课程考核方式
(1)过程考核:考核方式与课程成绩占比。
(2)期末考核:考核方式与课程成绩占比。
注:过程考核方式包括:课堂表现、出勤情况、作业成绩、期中考试、项目考核等;
期末考核方式包括:理论笔试(开卷或闭卷)、技能考试、综合考试。
六、其他
1、作业及课外学习要求
明确作业的次数及目的;为强化学生自主学习,明确课外学习的任务和要求。
2、课程资源
(1)建议教材
选用符合教学大纲需要的最新、权威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
(2)主要参考书
作为学生拓展阅读的资料,应起到对教材的有力补充和拓展学生知识的作用。
(3)课外学习资源
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的开展提供有效的课外学习资源,如利用在线课程平台建设丰富网络学习资源等。
七、相关信息
1、大纲执笔:执笔教师的姓名。原则上,大纲执笔只有一个人。
2、大纲审核: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如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姓名;教学院领导:教学院院长或副院长。
3、制订(修订)时间:即定稿时间,需在规定的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