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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度 “领航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10:45 阅读:


    为弘扬尊师重教、捐资助学的优良传统,支持乐山师范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四川铭江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在经济管理学院设立专项奖学金,命名为“领航奖助学金”,用于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26年度“领航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奖学金

    一等:评选5名,奖励标准为4000/

    二等:评选10名,奖励标准为2000/

    (二)助学金

    一档:评选5名,资助标准为4000/

    二档:评选10名,资助标准为2000/

    (三)就业援助金

    评选10名,资助标准为2000/

    三、评选要求及条件

    (一)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

    1)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感恩社会,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良好,获得2024-2025学年综合奖学金二等及以上。

    4)获得学校“大学生自强之星”“十佳青年大学生”“优秀学生党员”等荣誉称号或在研究生考试、公招公考、学科竞赛、发明专利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有重大贡献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条件并优先评定。

    52025-2026学年获得过其他同类奖学金的学生不参评。

    6)同等条件下,参考参评学生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体育竞赛、艺术展演,在校期间担任班级、校级职务情况。

    2、二等奖学金

    1)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感恩社会,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表现突出,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获得2024-2025学年综合奖学金。

    4)获得学校“大学生自强之星”“十佳青年大学生”“优秀学生党员”等荣誉称号或在研究生考试、公招公考、学科竞赛、发明专利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有重大贡献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条件并优先评定。

    52025-2026学年获得过其他同类奖学金的学生不参评。

    6)同等条件下,参考参评学生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体育竞赛、艺术展演,在校期间担任班级、校级职务情况。

    (二)助学金

    1、一档助学金

    1)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感恩社会,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4)经学校认定的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或经核实的临时特别困难学生;

    5)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等二十二类特殊学生群体可视实际具体情况优先评定。

    62025-2026学年获得过其他同类助学金的学生不参评。

    7)同等条件下,参考参评学生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体育竞赛、艺术展演,在校期间担任班级、校级职务情况。

    2、二档助学金

    1)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感恩社会,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4)经学校认定的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经核实的临时困难学生。

    52025-2026学年获得过其他同类助学金的学生不参评。

    6)同等条件下,参考参评学生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体育竞赛、艺术展演,在校期间担任班级、校级职务情况。

    (三)就业援助金

    1)我院2026届毕业班学生;

    2)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感恩社会,诚实守信,积极参与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良好;

     4)经学院核实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班学生。

    52025-2026学年获得过其他同类就业援助金的学生不参评。

    6)同等条件下,参考参评学生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体育竞赛、艺术展演,在校期间担任班级、校级职务情况。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424-426日学院根据评选通知要求公布评选条件、名额、金额。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2427-5月10日学院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评选,确定拟推荐人选,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领航奖助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1、凡受奖励资助的学生,如在评定奖助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学校将及时取消学生受奖助的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

    2、奖助学金评定期间接受全院师生的申诉与监督。在评定工作中,学生如有异议,应逐级向评审工作组反映。



    乐山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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