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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应急管理知识普及基地归口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13:49 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应急管理知识普及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挂靠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学院对基地的归口管理,推动基地科普、研学、培训、课题等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根据四川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建设管理规定及《乐山师范学院社科普及基地建设与经费管理办法》,结合经济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院作为基地挂靠主管单位,履行基地建设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协同推进、绩效导向原则,紧扣“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核心目标,将基地建设全面融入学院事业发展全局,实现基地工作与学院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激励。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院对基地的组织领导、计划管理、绩效考核、资源保障、日常监管等全部归口管理事项,覆盖基地沉浸式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场景化应急技能实战培训、体验式应急研学、科普课题研究、科普产品研发等核心业务。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组织体系

第四条 学院党政联席会是基地归口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定基地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活动方案、经费预算与绩效目标,研究解决基地建设重大问题。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基地建设第一责任人,统筹推进基地各项工作;分管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的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基地日常管理、任务督办与校地协同对接。

第五条 学院内设机构按职责分工承担基地归口管理具体事务,形成权责清晰的管理链条: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将基地工作纳入学院年度工作计划与党政工作要点,统筹基地重大事项协调、公文流转与档案归集,对接学校办公室完成相关信息报送。
(二)科研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地科普课题立项管理、成果认定、经费使用初审,对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完成基地年度考核、项目申报相关工作。
(三)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基地应急研学课程开发、实践教学对接,统筹学院师资参与基地培训授课,将基地实践资源融入人才培养环节。
(四)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地学生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研学活动学生组织管理,将基地志愿服务纳入学院实践育人体系。

第六条 基地管理团队在学院领导下开展具体业务工作,基地主任负责落实学院部署的各项任务,定期向学院汇报工作进展,提出建设需求与改进建议,对基地日常运行规范性、任务完成有效性负责。

第三章 年度工作计划与任务嵌入机制

第七条 建立基地任务年度研判与计划编制机制。每年12月上旬,基地对照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建设标准、省社科联年度工作要求及乐山市应急科普需求,编制下一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科普宣讲、应急技能培训、研学实践、课题研究、科普产品开发等核心任务的量化指标、实施路径、责任人员与时间节点。

第八条 学院将基地年度工作任务全面纳入学院年度工作计划与党政工作要点统一部署。学院年度工作要点单独设立社科普及与社会服务板块,明确基地年度核心目标、重点任务与责任分工;基地重点工作纳入学院党政联席会年度议题清单,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基地建设进展,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第九条 实行基地任务分解与台账化管理。学院将基地年度任务分解至对应教研室、办公室与具体责任人,建立“任务-责任-时限”三维工作台账,实行月度跟进、季度督查、半年小结、年度总结的闭环推进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落地。基地每月向学院分管领导报送工作简报,每季度提交阶段性进展报告。

第十条 基地重大科普活动、跨区域研学项目、重要校地合作事项须提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涉及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事项,须同步履行学院相关审核程序,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责任落实

第十一条 将基地建设成效全面纳入学院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班子履职成效、社会服务能力的核心指标之一。

第十二条 基地建设绩效考核设置四大维度指标,实行量化评价:

(一)任务完成指标:年度科普活动场次、覆盖受众人数、应急培训办班数量、研学实践接待规模、科普课题结题数量、科普产品产出数量等量化任务完成率。

(二)建设质量指标:基地科普活动品牌影响力、地方共建单位满意度、科普成果获奖情况、线上宣教平台运营成效、阵地设施升级情况等。

(三)规范管理指标:基地制度建设完备度、经费使用合规性、档案管理规范性、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成效等。

(四)上级评价指标:省社科联年度考核结果、学校主管部门评价、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反馈意见等。

第五章 日常运行管理与资源保障

第十三条 学院对基地经费使用履行初审监管职责。基地年度经费预算、大额经费支出须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按学校财务规定报送审批。学院定期核查基地经费使用台账,确保经费专款专用、规范高效,支撑基地科普活动、设备升级、宣传推广、研学开展等核心需求。

第十四条 学院统筹院内师资、场地、学生团队等资源支持基地建设。支持学院教师承担基地科普授课、课程开发、课题研究任务,相关工作量纳入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核算;优先保障基地科普培训、研学活动的场地使用需求;依托学院学生社团、志愿服务队组建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保障常态化科普供给。

第十五条 学院负责基地档案归口管理。基地工作计划、总结、活动方案、签到记录、影像资料、成果文件、共建协议等档案材料,由基地分类整理后,统一纳入学院档案管理体系归档保存,确保档案完整可查,满足年度考核与建设评估需求。

第六章 协同共建机制

第十六条 学院牵头建立基地共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联合乐山市应急管理局、乐山应急管理学会召开1次共建工作会议,会商年度重点任务、资源共享、项目合作等事项,推动“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模式落地。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纳入学院年度督办清单,由基地负责跟进落实。

第十七条 学院支持基地与共建单位联合开展科普活动、共建实训阵地、共研科普课题,推动地方应急管理实践资源与学院学科专业资源深度融合,提升科普服务的精准性与实效性,助力构建覆盖四川城乡的立体化应急宣教网络。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四川省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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