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实践周教学管理暂行办法
针对当前实践周教学中广大老师和学生反映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实践周教学管理,提高实践周教学效果和质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周”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安排
1.实践周课程类型主要包括课程实践、跨专业实训、校内外专家讲座、校外见习、校外调研等。
2.在课程安排上原则上优先考虑跨专业实训、校外专家讲座、校外见习或调研。校外的实践活动内容应占实践周一定的比例。
3.如果安排课程实践或校内专家讲座,要确保上课内容不能与日常教学重复,也不能故意将日常该完成的教学内容延长到实践周。
4.每个班级实践周教学学时不能超过20学时,可以合班教学的在条件允许下尽量合班教学。
5.对于大三下学期和京东实习学生,不安排实践周。
6.对于个别班级没条件安排实践周教学的,可以不安排实践周,让学生有更多时间复习。
二、课程教学
1.实践周课程教学要严格遵守教学作息时间,有特殊情况的,需提前联系教务进行调整。
2.实践周教学原则上不安排在周末。
3.校外调研或见习,尽量统一组织,带队老师要认真负责,防范各种风险。
4.邀请校外专家讲座的,校内相关专业老师,要尽力做好协助工作。
5.对于课程实践或校内专家讲座,在教学过程中,不同专业老师之间可以建立随机抽查听课制度。
三、课后反馈
1.实践周结束后,对开设的每门课程,向参加学生全面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是教学内容是否重复、教学态度是否认真、学生有无学习收获等。
2.对于问卷调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经进一步查实后,可以降低或者取消教学工作量。
3.每学期实践周结束后,学院会根据反馈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同时调整下一次实践周教学方案。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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